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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

师大教字〔2017〕14号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制度》的

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大 学

2017年4月24日

赣南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制度

为充分体现以生为本、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及时、准确地了解收集教学运行和日常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了解教与学的状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信息员队伍组成

建立校、院两级教学信息员队伍。校级教学信息员由学院教学秘书兼任,学院级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也可由热心于教学信息工作的其他学生组成)。

二、建立例会制度

校、院两级教学信息员每两周分别由学校和学院召开一次例会。校级教学信息员例会由教务处组织召开,主要采集、整理、反馈日常教学及专项教学工作信息,交流各教学学院教学运行中的管理经验,研究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监控管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管理工作规律,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学院级教学信息员例会,在各教学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指导下由教学秘书负责召开,主要收集教学信息、宣传教学工作政策、解读教学规章制度,使学生熟悉有关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教务处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与会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教学学院推荐。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校级教学信息员职责

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以及例会的组织召开;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收齐本学院《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见附件1)。对学生提供的有关教学问题向主管教学校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填写校级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及时向学院级教学信息员反馈处理结果。

(二)学院级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及时了解有关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状况,积极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2.就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教师队伍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

3.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训、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4.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每月至少两次;

5.参加各教学学院教学秘书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6.向学生反馈有关信息处理结果;宣传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7.协助教务处和各教学学院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四、教学信息员的聘任与考核

1.学院级教学信息员的聘任工作由各教学学院组织进行,报教务处备案。校级信息员由教务处直接选聘。

2.学院级教学信息员一般每年聘任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3.对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与“优秀学生干部”同一层次进行表彰,并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优秀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学信息员”的评选程序为:教学信息员自荐与教学秘书推荐相结合;教学学院按本学院教学信息员总数的10%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审核认定后,经学校分管校领导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4.对任期内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5.校级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视其工作成绩向学校推荐,进行表彰。

五、教学信息处理

各教学学院和教务处应当及时将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向有关人员和职能部门反馈,督促解决并跟踪处理结果。凡属学院及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立即处理;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的,应及时告知各单位;需学校统筹考虑的,应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或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教学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学生反馈的信息,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以改进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益,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六、各教学学院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学生信息员工作细则。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校级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2.学院级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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