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地建设,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语言文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打造集文字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特设立赣南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工作委员会,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 | 岗位 | 姓名 |
基地工作委员会 | 主任 | 副校长(分管教学) |
副主任 | 教务处处长、 文学院院长 |
委员 | 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等部门负责人,教务处副职、文学院副职 |
主要职责 | 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语言文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打造集文字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努力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