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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3-05-11 发布者:屈红恩 浏览次数: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我校教务处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

此次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 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举办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3年以来,学校将“价值塑造,学科融合”理念融入师范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全过程,依托省部级教改课题,聚焦师范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提升,开展教学改革探索,形成了师范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10年来,我校获批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多支推普实践团队获“全国优秀实践团队”,受到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表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成果丰硕,完成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校园语言文字及经典诵读课程体系建设》,出版《经典朗诵教程》等教材,荣获教育部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优秀组织(集体)奖;面向赣南20个县市(区)幼儿园教师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送培送教”活动,育人模式被中国教育报、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推广、先后被省内外多所高校借鉴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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