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31日至11月13日
二、检查内容
1.教研活动 ;2.学院教学质量监控;3.教学秩序;4.教学文件;5.实验(实训)教学;6.课后辅导;7.听课情况;8.教师培养。
三、检查形式与要求
1.学院自查。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通过听课、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学工作进展;各学院应针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改进措施;请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于11月17日前交教务处110办公室。
2.学校抽查。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教务处工作人员进行随机听课和抽查(相关抽查材料清单另行发文,请注意及时查收)。
附件一: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项目
附件二: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