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确保建设成效,加强建设管理。经研究,学校将对2015年立项的8个本科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本科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各基地填写《赣南师范大学校级教本科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检查表》(见附件2);
2.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应包括: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制度、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实践教学期间的各种会议与活动记录、实践鉴定、实践教学工作中的影像资料、实习成果汇编等;
3.基地建设取得的成果、成效;建设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建设期内开展的实践教学、实习情况,实习学生的专业、年级、人数,具体实习时间安排与实习时数、实习内容,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
4.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基地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规章制度建设及组织管理建设情况等形成书面的“自查报告”(见附件3);
5.基地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6.各基地校内负责人须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检查表及自查报告各一式两份交教务处112室(电子稿请发至网上办公邮箱),联系人:王长兴,电话:13576769833。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总结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如实、客观填写检查表;
2.对经检查确认基地建设进度及建设成效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基地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将取消示范性基地称号。
附件1:2015年校级本科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附件2:《赣南师范大学校级本科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检查表》
附件3:“自查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