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
师大教字〔2017〕46号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批阅
装订及整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批阅装订及整理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 大 学
2017年6月15日
赣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批阅装订
及整理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阅卷和试卷归档质量,规范试卷批阅、装订及整理等工作,实现从严治教、从严治考,达到课程教学考试工作的规范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批阅要求
1.全校公共课程及由2名以上教师担任的课程均应实行教考分离、集体流水阅卷,其它课程也要尽量实行多人参加的流水阅卷,以建立起公平公正的试卷评阅机制。
2.试卷评阅应严格执行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3.试卷记分要科学规范。各题扣分处明确标示“负分”,在大题题首标记本题得分(即“正分”),卷头记卷面总分(统分栏各大题分应与对应大题题首所标记分一致)。
(1)用红色的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批改;
(2)要有题首得分(小分以得分或失分计算,计算形式要统一);
(3)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一致);
(4)阅卷人须在考试材料封面相应栏目上签名。凡卷面分数有改动, 阅卷人还应在改动处签名。
4.以非卷面方式考核的,应根据课程考核工作方案设定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考试、评分要求对学生作答情况进行评分。
(1)实验(实训),演唱、弹奏,体育投跑跳等技术项目,口语、答辩等操作性考试,应制作考试项目评分表。监考(测试)老师根据学生各项目(步骤)的考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在评分表上记载学生考试得分和不足之处(特别是扣分依据)。
(2)课程论文、美术作品、产品设计、调研分析报告等有书面(或实物)材料的,应按课程考核工作方案设定的评分标准,逐份评分,在考试作品上(或另附纸)书写评分依据(评语)并给予评分。
(3)采取上机考试方式的,应将学生答题和评分情况导出并刻入光盘中保存、备查。
5.阅卷应有严格的评分计分复查制度。各教学学院应组织专人进行评分计分复查工作,填写评分计分复查表。
6.认真客观地填写考试质量分析报告,实事求是地进行试卷覆盖面、难易度、题型、题量等分析,成绩分布型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优点、典型性错误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意见或建议,切忌泛泛而谈、不切实际。
二、试卷整理要求
课程考试试卷(考核材料)应按学校要求的格式整理,一般包含以下材料:
1.考试材料一般应装订成册,不宜装订成册的应用盒分装。册(盒)有封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各栏),册(盒)内有标明内装材料的目录;
2.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
3.考试试卷的样卷(或考核工作方案)、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4.试卷(或考核工作方案)审核表;
5.考场情况登记表;
6.学生缓考审批表;
7.学生成绩单(按学号或选课号顺序排列,课程名称写全称,含平时成绩表、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成绩录入后的打印表);
8.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9.学生试卷(答卷、课程论文或其它考试过程材料)按学期,分课程,分班级(或教学班)为单位按成绩单顺序整理装订,不得有缺漏;
10.未使用的备用试卷(或考核工作方案)及其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应另行存放于专用的文件柜;
11.各门课程的缓考、补考、重考,其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学生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表、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考试情况复查表,学生考试材料等应与期末考试一样,进行规范整理并单独存档。
所有课程试卷材料(或考核工作材料)一律归档保存在开课学院,保存6年后销毁。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