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公选课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班级、各任课老师: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公选课(通识教育任意选修部分)于第4周(即3月13日)开始正式上课,现请各班级及时通知学生到网上选课。

一、选课开放时间及退(改、补)选时间

1.选课开放时间:2017年3月8日(星期三)10:00—3月9日(星期四)11:00。请各位同学本人认真阅读选课要求,及时选择1门要修读的课程。

2.截止到3月9日11:00如有因选课人数达不到开课要求的选课教学班将予以停开。停开的课程和需重新选课学生名单将会于3月9日15:00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http://jwc.gnnu.cn/3220/list.htm)和教务管理系统公布。请选课学生注意查看并重新选课。3月9日15:00—3月12日17:00为学生二次选课时间。

3.校公选课于第4周即3月13日正式上课。校内教师开设的课程开课第一周(即3月13日至3月19日)为试听时间,期间选课系统将予开放。因课程停开或要求改选其他课程的同学可在此期间进行补选、退选和改选,逾期不再进行补选、退选和改选。

二、选课面向对象

2013、2014、2015本科学生。

三、课程资源

(一)校内教师开设的理论、技能型课程

1.该类课程开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日晚上第9-10节,星期日第1-8节。每门课程每周两节。实际上课周数为10周,因节假日等原因耽误的课程,其教学时间顺延。

2.为提高教学效率,本学期所有年级学生每人限选1门。选课学生应珍惜公选课修读机会。本学期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加强对选课学生的考勤。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赣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公选课申报的通知》(教务字[2017] 5号)认真组织教学。教师在开课一周(3月13日)后,从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学生选课名单,并凭正式选课名单进行考勤。对于缺课(无论是否履行请假手续)或缺交作业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不予准许参加考核,其成绩应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3.原则上每个课堂选课学生数理论型课程未达到60人、技能型课程未达30人将予取消,学生应另选别的课程。学生有学习兴趣但因课堂容量或选课门次数限制未选上的课程,经任课教师允许可旁听,不参加课程考核。

(二)网络教学类课程

由于网络教学类课程还未完成招标,本次暂时不开放该类课程选课。待学校完成招标后将开放选课。

四、选课原则

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如选修本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不予计入应修学分。“教育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两门课程仅供非师范生选修,师范生选修不予计入应修学分。

五、选课操作程序

进入校园网(www.gnnu.cn)点击“教务系统”、或进入学校信息门户(my.gnnu.cn)点击“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此通知发至各相关学生班级、各任课老师。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公选课课表

附件2:赣南师范大学校公共选修课选课问题解答

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公选课选课通知.doc

© 2023 赣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

电话:0797-8393687

邮编:341000

微信公众号